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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拒赔”|林旭律师——以案释法


投稿: oy  2026-08-14 11:27:27  来源:  我要评论(0 ) 访问次数 
在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领域,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与家庭的安稳。作为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知这类纠纷的复杂性——不仅要与时间赛跑,更要与保险公司专业的法务团队在法律技术层面博弈。林旭律师执业六年来,专注于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贵州省各级法院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及专业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专业聚焦:用判例说话,以专业制胜

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常以“免责条款”“自身参与度扣减”“按比例赔付”等理由拒赔或减赔,这恰恰是专业律师可以破局的关键。以下为林旭律师近期代理的真实判例:

案例一:打破“伤病参与度”抗辩,维护受害人全额权益

金兴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4)黔27民终1586号)。伤者自身患有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保险公司主张“经简单自身疾病参与度50%”,损失赔偿仅赔一半。伤者要紧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立法本意,指出受害人自身体质不属于法律上的过错,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该案二审法院维持全额赔偿判决。

案例二:击穿“按比例赔付”条款,争取应该得到的理赔利益

王正福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2025)黔0523民初5890号)。保险公司主张驾乘险按伤残等级比例赔付。要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主张该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而不产生效力。该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保额上限100,000元全额赔付。

案例三:仔细识别保险责任边界,厘清赔付主体

任云婵“保险合同”纠纷案((2025)黔26民终150号)。保险公司以“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主张免责。伤者要抓住投保流程中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这一关键性依据,该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确认免责条款无效。

 

服务承诺:不止于专业,更在于可靠

✓ 准确预判,把控全局 —— 接案之初出具《案件风险评估与赔偿测算报告》,让您对案件走向和赔偿区间心中有数。

✓ 证据为王,技术驱动 —— 精通交通事故证据归集、误工费证明链构建、伤残等级鉴定标准适用等专业细节。

✓ 全程陪伴,认真负责 —— 从事故认定书复核到执行阶段,全流程法律服务,面对保险公司“拖、赔、减”策略据理力争。

 

【律师简介】

林旭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1910142669,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从事律师工作六年。在贵州专注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贵州省内各级法院承办了大量复杂人身损害赔偿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广泛好评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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